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甲级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丙级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