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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的通知

2015-09-01 09:35:30 关注度:124
关于做好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的通知 川建办发〔2015〕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建设报》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唯一的综合性大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喉舌,是部指导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工作的通知

    川建办发〔2015〕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中国建设报》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唯一的综合性大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喉舌”,是部指导工作、发布政策措施的重要载体,也是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做法、思路的重要平台。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根据《中国建设报社关于发展通讯员队伍的意见(试行)》(建报记〔2015〕23号)要求,现就发展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勤奋敬业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新闻采写或调查研究能力;

    (四)熟悉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

    (五)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含个人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纸质版),报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定。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审核的纸质《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连同照片邮至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电子版发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电子邮箱。

    (三)四川记者站将审定合格的《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报中国建设报社。

    (四)中国建设报社统一向通过审核批准的通讯员发放《中国建设报通讯员证书》。

    三、报送名额及时间

    (一)《中国建设报》通讯员报送名额分别为:各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2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4名。

    (二)9月15日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的推荐工作,并将纸质《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连同照片邮至中国建设四川记者站,电子版发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电子邮箱。

    四、通联方式

    联 系 人:杨心怡

    联系电话:028-85585585

    电子邮箱: 940257527@qq.com <mailto:940257527@qq.com>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215室,《中国建设报》四川记者站。

    附件:《中国建设报》通讯员登记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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