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第十八批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4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省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有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核意见 | 备注 |
1 | 南京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核定贰级 | 同 意 | 符合 |
2 | 南京福冉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核定贰级 | 同 意 | 符合 |
3 | 南通永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贰级延续三年 | 同 意 | 符合 |
4 | 江苏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贰级延续三年 | 同 意 | 符合 |
5 | 南京东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核定贰级 | 同 意 | 符合 |
6 | 溧阳市众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核定贰级 | 不同意 | 1、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制度未上传;2、无违规情况证明未上传;3、缺个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4、未上传项目资料,业绩无法核定;5、项目确认表未上传。 |
7 | 江苏高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贰级延续三年(变更:法定代表人) | 不同意 | 1、未提供有效资质证书;2、 世纪东山项目合同未明确物业类型与确认表不一致;3、变更资料未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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