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比选公告

2015-07-06 17:12:47 关注度:104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比选公告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706038 广元-剑阁县 2015年07月06日发布 2015年07月10日10时00分截止 一、 本项目经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剑发改发【2015】 54 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剑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50706038      广元-剑阁县      2015年07月06日发布      2015年07月10日10时00分截止



一、
本项目经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剑发改发【2015】 54 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剑发改发【2015】 54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建设地点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
实施时间 2015年7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计划在麻柳村牛角寺山溪水源处修建拦河堰、麻柳村五组李国民房后新建清水池共2处引水工程,麻柳村三组大坟林提水工程1处。
建设资金 项目总投资182万元,资金来源:西成客专拆迁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剑阁县下寺镇麻柳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企业近2年须有1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②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 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员)资格;④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需同时到场签 订施工合同。⑤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⑥利用A种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转账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XX项目施工X比选保 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转帐单、开户银行许可证递交或传真给比选人。比选人传真号码0839-6710011,7省外企业要具备入川备案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5年07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7月10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剑阁县支行
        账 号:2229 0101 0400 0842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施工1 E.固定价 / 118.77 5.9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5年07月10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剑门大厦裙楼四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9- 6710011
传 真:0839- 6710011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7月06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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